外籍看護工作許可申請,是為了確保外籍看護能在合法、有秩序的情況下來台工作,因此需要攜帶護照和其他必要文件,以經移民署審核,申請外籍看護工作許可。外籍看護申請需要準備多份文件,包括居留證、工作許可申請書、合約書、健康檢查報告、勞動條件證明文件、工作簽證申請書、甄選程序證明文件、語言測試報告、護理專業證明文件、承諾信、雇主擔保函、護理專業執照、護理專業證明文件、專業認證資料、工作安排書、外國勞工醫療體檢報告、護理工作申請費用繳納證明、簽證期限、入境手續、居住地登記。經移民署審核完成後,若申請外籍看護工作許可成功,可獲得工作簽證,該簽證將有效期限,入境台灣後,需居住地登記,完成工作許可申請程序。

人力仲介在幫助求職者找到理想工作的過程中,扮演著重要的角色,以下是幾個關鍵的方面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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